合肥: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

您当前的位置 : 教育 > 教育要闻   时间:2020-09-17 09:23   收藏   打印

时间:2020-09-17 09:23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印发《合肥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中提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

  科目与学分具体安排

  按方案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所有学校必须开齐开足国家新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分下限需要的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等课程,保障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各科目学时总量。

  结合合肥市实际,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音乐、美术,必修内容各为3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应开齐必修学分要求的课程内容。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学校可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其中研究性学习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课程中的志愿服务,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要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学科必修课程内容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六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两部分内容。选修课程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

  要结合有关学科课程以及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落实爱国主义、公民道德、生态文明、民族团结、国防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要求。

  各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灵活的选修课程规划,鼓励建立校际合作和社区课程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

  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各校要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考试(考核)合格。

  课程实施

  市教育局提出,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普通高中教育全过程。要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做好课程规划,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进一步转变,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学校要科学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做好三年课程规划,对照新课程要求,省、市示范高中要进一步完善已有课程体系,其他普通高中也要加快建立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学校课程体系。严格按照科目设置和学分要求安排教学,不得增减科目教学时间总量和周课时总量。要充分挖掘课程资源,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开发、开设好选修课程。

  学校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及发展方向,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努力创造条件,引导并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对实施选课走班教学的所有环节进行整体规划,要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开发、利用选课走班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以最大限度保障学生选择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大班与小班教学同行、线上与线下教学共生、长短课时结合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强化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记者 聂静洁)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 陈娉娉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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