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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高考中成绩过二类本科分数线的姜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移送崇文区检察院。在得知姜某参加了今年高考,并且成绩已过二类本科分数线后,检方已于日前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
据检方所掌握的案件材料,今年7月12日早8点多,犯罪嫌疑人姜某来到崇文区某大厦,凭借对大厦内一家网吧的熟悉,他从网吧后门进入,在一个包间内用剪刀迅速剪断电源线,将一台电脑显示器偷走。网吧工作人员发现显示器被盗后立即察看监控录像,并根据监控影像提取出了姜某的照片。7月18日中午,姜某再次来到网吧准备购买点卡,被网吧工作人员认出,随即警察将姜某控制。
案件后移送到北京市崇文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承办此案审查逮捕的检察官说,在审讯室接受讯问时,姜某一直在哭泣,在追问原因时,姜某回答自己参加了今年的高考后,完全放松,经常在外面游玩,很快花光了自己的零花钱。姜某告诉办案检察官,如果向家长要,家长肯定会盘问钱的用途,于是产生了从网吧偷显示器卖钱的想法。
据检察官事后了解,姜某今年的高考成绩是480分,按照今年的分数线,姜某已经过了二类本科线,很可能被录取。检方认为,姜某属于初犯、偶犯,赃物也已收缴,犯罪数额不大且没有造成太大损失。后经全面审查,该案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的要求,为姜某的前途考虑,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记者 张太凌 通讯员 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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